記:有媒體這樣形容您,“在臺灣這個多元化社會里,稱得上‘有口皆碑’的人卻不多見,而著名大律師王清峰就是這為數(shù)不多中的一個。王清峰的公眾威信得自于她所致力的事業(yè),她說自己的事業(yè)是為了‘婦女的眼淚,兒童的哭聲,阿嬤的傷痕’。”所以,您當時是義不容辭。后來,日本政府曾希望通過民間團體進行募款 “私了”,卻被您拒絕了。
王:這種暴行是史無前例的。這是國家行為,應該由國家來賠償,不能隨意說聲對不起就完了。我們要讓他們了解,戰(zhàn)爭犯罪應該負法律責任而不僅僅是道義責任。而且,二戰(zhàn)期間除了慰安婦問題外,日本政府還有許多其它的問題,如果都去賠償?shù)脑挘毡菊悴缓靡飘a(chǎn)!雖然,日本政府有它的顧忌,但無論如何,我們不能接受這種被扭曲的正義。日本政府以民間的捐款補償被害人,我們臺灣自己也可以做得到,我們自己撥了一筆錢,給了阿嬤們應有的補償。但是日本政府要負的法律責任,我們沒有辦法替它去做!
記:有一段時間,您為社會底層的雛妓奔波,解救她們脫離苦海。您出任“法務部長”后,會推動對相關群體的維權工作嗎?
王:我會努力去達成我們的理想。實際上,從事娼妓這個行業(yè),對一個人身體的健康、尊嚴,都是很大很大的傷害。所以,我希望,在現(xiàn)實社會中,每個人都有工作的機會,而不是還有人用肉體去賺錢,但要實現(xiàn)不容易。
記:像您帶著這些被解救出來的孩子去上學,假日帶他們看電影、買禮物或上麥當勞時,您是很快樂的。
王:是,是!每個孩子都是我們的心肝寶貝,我希望,每個孩子都像我們自己的孩子一樣,被認真地照顧。人,來到人間,不見得完全是自己的選擇,可能是在父母的期待下被生下來的,也有可能是意外地來到人間,但不管怎樣,我們都應該尊重他們的生命,讓他們享受到應該有的權利。我們不希望他們被傷害,但如果有孩子不幸被傷害了,我們就應該給他更好的呵護、更好的補償,讓他們也享受到生命的陽光。
關于兩岸 同防治犯罪 “盼兩岸加大合作”
記:您提到,將來在兩岸共同打擊刑事案件上會有所作為,能談談具體的想法嗎?
王:兩岸間,有一些私渡的案件。像一些大陸的女孩,被騙到臺灣后,賣到應召站,陷入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困境里。事后的救助工作很困難,這些女孩特別令人同情。希望今后,與大陸方面合作,共同打擊兩岸的這些“蛇頭”。另外,也希望媒體做一些宣傳,讓這些女孩不要再輕信“蛇頭”的話,以為臺灣遍地是黃金。有一次,就發(fā)生了一起“蛇頭”“丟包”的事件:一艘載著26個女孩的船因為被緝查,“蛇頭”將6個女孩丟到海里淹死了。我們不希望這樣的事情再發(fā)生。還有,兩岸共同打擊刑事犯罪上,將來也有很大的合作空間。(記者 林靖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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