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英住院請假未能服刑 檢方視理由不排除拘提
2008年07月16日 10:5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7月16日電 前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因橋頭寶背信案,被判刑一年十個月定讞,檢方通知劉泰英今天到案服刑,不過劉泰英的長子劉昭毅及律師陳松棟上午指劉泰英因病住院中,代為請假。檢方正審視請假理由,不排除予以拘提。
據(jù)“中央社”劉昭毅表示,他的父親可能因官司問題,心情起伏大,昨晚喝點小酒,不料卻因此暈倒已住進醫(yī)院,他上午將醫(yī)師診斷證明拿給檢察官,希望暫緩發(fā)監(jiān)執(zhí)行。
劉泰英所涉橋頭寶公司背信案,是他指示國民黨所營事業(yè)光華公司、漢洋公司各投資新臺幣一億元,成立橋頭寶公司,與偉成公司締約購買坐落高雄縣橋頭鄉(xiāng)廠房及基地,再以預付土地款名義,收取新臺幣三千七百萬元傭金,被控背信,并被法院判決定讞。
除橋頭寶背信案外,劉泰英另涉及包括侵占臺鳳公司總裁黃宗宏捐獻國民黨政治獻金新臺幣二千余萬元,以及為保住中華開發(fā)董事長職務,被控違法征求委托書和逃漏稅等罪,這些案件仍在纏訟中,若法院最終仍判決劉泰英有罪確定,劉泰英還必須另外再服刑。
劉泰英判刑定讞后,臺北地檢署執(zhí)行科于7月9日發(fā)出五張通知書,派員送至劉泰英戶籍地、辦公室等五個處所,通知他必須于今天上午十時向檢方報到等候發(fā)監(jiān),若今天下午五時劉泰英仍未到案,檢方將直接拘提。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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