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門副主管吳財順6日表示,大陸配偶前段婚姻子女赴臺就學,將比照臺商子女回臺就學精神,將于兩周內決定更改大陸民眾赴臺許可辦法,或不改辦法,但制定更嚴格入學審核標準。
報道稱,民進黨團質疑臺商子女返臺就讀尚需經轉學考試,但大陸配偶前段婚姻子女不用考試,就可直接申請,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認為大陸配偶前段婚姻子女在臺灣入學方式,應比照臺商子女。
吳財順表示,臺當局行政部門會就大陸地區(qū)民眾進入臺灣地區(qū)許可辦法第3條再研修,或者依據第3條所申請的入學審查案,制定更嚴謹的程序,并比照臺商子女回臺就學申讀高中職的精神,在兩周內進一步研議,決定運行哪個方案。
吳財順說,自8月臺當局行政部門修正大陸民眾赴臺許可辦法后,2個月內有2名大陸配偶前段婚姻子女來臺,申請臺北市私立高中職就讀。
根據臺當局教育部門決議,臺灣民眾大陸配偶前段婚姻子女申請就讀高中職者,學校于接受入學前應予面試或甄試。(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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