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1日電 民進黨呂游蘇謝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等特別費案,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21日)偵查終結,將臺當局“副總統(tǒng)”呂秀蓮、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及陳唐山起訴,至于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與蘇貞昌則獲不起訴處分。
綜合臺灣媒體的報道,“特偵組”晚間七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案偵辦結果。
“特偵組”發(fā)言人陳云南表示,呂秀蓮從2000年12月到2006年5月止,由“副總統(tǒng)”辦公室、隨扈等多人連續(xù)收集他人消費的發(fā)票,金額563萬6517元(新臺幣,下同)做為原始憑證,來報銷特別費;而游錫堃則自2000年10月到2005年12月間,也是連續(xù)收集他人發(fā)票,共238萬6005元來報銷特別費。
陳唐山部分,自2004年7月到2006年6月間也利用多人連續(xù)收集發(fā)票,共有36萬8199元來報銷特別費。
因此“特偵組”以偽造文書及公務人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上述三人起訴。
臺灣媒體介紹說,“特偵組”今年4月2日成立,隨即分案偵辦特別費案。其中,謝長廷、蘇貞昌、呂秀蓮與游錫堃,列為“特查字第十號”,由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三位檢察官偵辦。
“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以來,已向當局“審計部”等部門函閱原始憑證等,清查比對研析相關憑證資料文件7000余份,又函金融機構調閱往來明細、消費明細等數(shù)據(jù)400多函次,所有當事人的案卷已清查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