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2日電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22日被檢方具體求刑9年,高志鵬本人沒有出面,而是發(fā)出聲明稱,對于檢方的起訴,感到無法置信,強調(diào)自己沒有涉及不法。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八月份,檢警大陣仗搜查“立法院”并帶走高志鵬助理姚升志的這一幕,令人印象深刻。公有土地承租弊案南投檢方調(diào)查終結(jié),姚升志向檢方坦承收賄新臺幣200萬,其中五十萬交給了高志鵬,因此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志鵬,具體求刑9年,褫奪公權(quán)7年。
高志鵬辦公室第一時間發(fā)出聲明說,這件案子與高志鵬本人無關(guān),受到不實指控,令人無法置信,一切都要等到高志鵬本人看過起訴書之后,再做響應(yīng)。
依照民進黨內(nèi)規(guī)定,黨公職人員一經(jīng)起訴,就建議停權(quán),高志鵬自己身為中評委,處境更是尷尬。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謝欣霓指出,“如果是涉及當事人,中評委的案,他要回避,等我們收到起訴書之后,看到了內(nèi)容后,黨這邊一定會按照應(yīng)有的幕僚作業(yè),來做一個處理!
報道指出,如果高志鵬真的被民進黨中央停權(quán),明年的“立委”選舉勢必無法參加,連任之路前途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