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要費案:臺檢方將視馬英九回函決定何時傳喚扁
2008年06月02日 13:5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6月2日電 針對陳水扁涉及機要費案,臺灣檢方特偵組日前發(fā)函馬英九,請求解密相關卷證。馬英九傾向不解密,但同意司法部門使用相關卷證。特偵組指出,預計今日會收到馬英九辦公室回函,會針對回函中解密的范圍及授權閱覽的方式,再決定何時傳喚陳水扁。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陳水扁因涉及機要費案,在5月20日卸任當天,即被特偵組分案偵辦。由于陳水扁去年將案中的相關發(fā)票、筆錄、錄音和電磁記錄等數(shù)據(jù),核定為絕對機密,并須永久保密,特偵組分案后即發(fā)函馬英九辦公室,希望能夠將相關卷證解密,以利后續(xù)偵辦。
臺檢方特偵組指出,據(jù)媒體報道,馬英九未將卷證解密,但授權司法部門使用,若報道屬實,特偵組偵辦本案還是可以閱覽相關機密卷證,偵辦上沒有困難。
即使陳水扁未來接受檢方偵訊時,以事涉機密為由拒絕回答,檢方還是可以依據(jù)相關卷證,以及調閱馬英九辦公室的書面資料,調查機要費的流向是否真用于公務上。
若有必要,特偵組也不排除傳喚已遭起訴的前臺當局“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等人。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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