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決定公開審理隱匿公文案 10月8日傳喚陳水扁
2008年09月30日 17:0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9月30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公文案,由于檢方起訴書中指遭隱匿公文為“極機密”,日前兩度開庭采“不公開審理”方式開庭。法院合議庭向“調(diào)查局”函詢后,認為承辦人員誤勾機密等級,該公文并非機密文件,今天決定自十月六日起審判程序均采公開審理。
據(jù)“中央社”報道,另外,臺北地院針對此案將于十月六日、八日兩天開庭,并于十月八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陳水扁到庭。法院兩次開庭將在第七法庭提供六十席記者席及二十席民眾旁聽,民眾旁聽證已在網(wǎng)絡上開放登記,將以人工抽簽方式核發(fā)。
【編輯:莊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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