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在她的《論語心得》里說,現(xiàn)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種“非愛行為”,即以愛的名義對最親近的人進行的非愛性掠奪、強迫性干預。這種“非愛行為”發(fā)生在親密無間的親人之間,似乎還情有可原,而事實上,“非愛性掠奪”現(xiàn)在已經(jīng)出現(xiàn)在媒體與公眾之間。
兩個月前,劉翔在廣州二沙頭體育訓練基地進行他破世界紀錄之后的第一堂公開訓練課,可是劉翔一出場,立即引發(fā)了不小的騷動,各式各樣的鏡頭都聚焦于訓練之中的他。在央視《我的奧林匹克》節(jié)目里,可以看出劉翔的不耐煩。劉翔直言不諱地對記者說:“你覺得你被別人拍,被別人照,你會爽嗎?那當然不會爽。你普通人需要一個自由,大家現(xiàn)在好像都不把我當普通人一樣,都對著我照,對著我拍,肯定不爽!
如果面向公眾進行一項調(diào)查:劉翔現(xiàn)在最渴望的是什么?答案可能會是:最渴望2008年北京奧運會奪冠、最渴望奪冠之后再有愛情上的收獲等等,而劉翔自己給出的答案,絕對讓我們大感意外:“最希望可以變回以前,變回到2004年以前。雅典奧運會那段時間很快樂,之后就是煩惱很多。”
劉翔的煩惱從哪里來?我以為,正是因為媒體的“非愛性掠奪”。應該說,記者們對劉翔的關注、追蹤,都是善意的,不是對某些公眾人物“挖祖墳”、“扒隱私”式的八卦報道,也不是煞有介事的輿論監(jiān)督,他們在鏡頭里、筆頭下對劉翔是“充滿愛”的。但是,這種愛發(fā)生在不恰當?shù)臅r間、不恰當?shù)木嚯x,結果自然是不恰當?shù),在他們所關注的對象心理上,惟有煩躁與焦慮,逃避與恐懼。
愛一個人首先需要了解對方,更要尊重對方;愛也不能是單向的給予,應當是雙向的互動。所以,如果真的關心愛護劉翔,我們應該盡可能地為他創(chuàng)造安靜的訓練環(huán)境。這樣淺顯的道理,記者們非不知也。但他們供職的媒體,往往以尊重受眾知情權的名義,對記者采訪的選擇和發(fā)稿的數(shù)量都有著嚴格的要求,在發(fā)稿任務重重壓力之下的記者,轉而對公眾人物、公眾事件中的某些當事人,開始進行輪番的“非愛性掠奪”,恰恰忽略了對方真實的心理感受。
央視一位體育節(jié)目主持人去年不小心成了娛樂事件的主角,先是“緋聞”,再是“激情解說”,后又是“離職”,娛樂記者們一直窮追不舍,不過他倒是很能體諒新聞同行的“敬業(yè)”:一些報社編輯部都有明文規(guī)定,別的報紙上有×××的報道,我們一條不能漏,漏一條、遲報一條都會有相應的處罰。在這樣的考核要求下,記者們彼此便心照不宣地開始刻意制造或捕捉某些新聞熱點事件了。
劉翔的教練孫海平說,劉翔一上起跑線就可以旁若無人地投入到比賽中,然而用兵一時,養(yǎng)兵千日,在平時的訓練中,劉翔能“旁若無記者”地奔跑在訓練場上嗎?我知道的是,他面前的那條跑道,現(xiàn)在已經(jīng)不再平靜。從劉翔的“最希望”里應該冷靜地想想:愛怎么成了“非愛”?善意怎么成了一種“惡搞”?(周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