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2日電 昨天,“快男”阿穆隆酒駕撞人逃逸交通肇事一案做出一審宣判,阿穆隆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為娛樂圈“明星犯罪黑皮書”又添上一筆。其實,明星因負面行為觸犯法律鋃鐺入獄的不在少數(shù),從偷稅漏稅到吸毒藏毒,從非禮少女到猥褻男童……有的成為轟動一時大新聞,有的被默默隱藏在大紅大紫的光鮮形象背后。
劉曉慶:
2002年7月,內(nèi)地娛樂圈的大姐大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經(jīng)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被依法逮捕。經(jīng)稅務(wù)機關(guān)調(diào)查認定,劉曉慶及其公司偷逃稅1458.3萬元,加上滯納金573.4萬元,共計欠稅2000萬。為此,劉曉慶在獄中生活一年多,曾有謠傳她偷稅數(shù)目巨大,有可能被判死刑。據(jù)說因姜文四處活動才讓她得以于2003年8月被取保候?qū)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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