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挖一個洞,把我埋起來,生出另外一個我,而我還微笑著感謝你,埋葬了那個我。”
———伊能靜用《生死遺言》中的話來概括這段婚姻
上個月,伊能靜與庾澄慶(哈林)這對曾經(jīng)的“金童玉女”各自發(fā)聲明,宣布離婚。在沉默了近一個月后,伊能靜首次站出來,在《志云飯局》節(jié)目上敞開心扉,暢談離婚前后的心路歷程。伊能靜講述了自己的成長過程以及庾澄慶的家庭背景,她澄清,離婚不是因為有第三者,而是因為她不能適應(yīng)婚姻生活。
A“在戀愛中,我是很受虐的人,不需要對我太好”
問:什么情況下認(rèn)識哈林的?
答:一次在嘉義一起參加青少年慈愛之夜,回程時,我們坐同一輛車,他碰巧坐在我身旁。當(dāng)時我已聽過他很多音樂,那時中文音樂處在“悲風(fēng)苦雨”的時代,突然間有一個男孩很陽光地唱歌,還會Rap,覺得他很有才華、很有性格。從小到大我都喜歡有才華的人。
問:知不知道他比你年長九歲?
答:當(dāng)時不知道,所以最初找他去玩,他說不行,因為我“未成年”,不是太好。他很乖、很孝順,媽媽管他管得很嚴(yán)。我認(rèn)識他十多年,基本上他晚上沒有不回家的,12點(diǎn)前就會像灰姑娘一樣走掉。
問:是你先追求庾澄慶?
答:(第一次見面)他坐在我旁邊,有單獨(dú)相處的機(jī)會,本想談他的音樂,但一轉(zhuǎn)頭他已睡著了。到我下車時,他問:“你住哪里?”我以為他想送我回家,誰知道他問過后,只是說:“你很近哦!但我跟你住反方向,很遠(yuǎn)的,你小心些!本瓦@樣走了!凌晨三點(diǎn)放下一個18歲的女子在街上———印象很深刻。
問:這樣反而吸引你?
答:嗯!在戀愛中,我是很受虐的人,不需要對我太好。(是犯賤?)不!我喜歡他有性格。兩個人在一起,他可以不贊同我,我不是想找個崇拜者跪在我裙下,我希望找到一個真實(shí)的人。后來因為工作機(jī)會經(jīng)常碰面,也不能說誰追求誰,是從談音樂開始,他找我寫歌詞,我找他作曲,慢慢地就這樣開始了。(一般去誰的家?)來我家,但他很有規(guī)矩,正式來說,我們從相識到拍拖,再到牽手,過程有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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