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大嘴”宋祖德在博客上報料稱著名導演謝晉的死因是酒后亂性,引起軒然大波,前日,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任謙司長在會上發(fā)表講話,公開批評宋祖德:“對于這樣的害群之馬必須要清除出去!彼巫娴码S即在博客上發(fā)表律師函,要求“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昨日,記者再度致電宋祖德博客中提到的“當事人”劉信達,他稱自己握有當晚情況的錄音,并愿意為宋祖德出庭作證。不過,劉信達的回答前后矛盾,并且堅持不肯提供自己的房間號碼讓記者求證。與此同時,對于宋祖德的說法,上虞的春暉中學方面和謝晉公司的總經(jīng)理都怒斥為:極其卑劣的誹謗!
本報記者 徐云霄 任宏偉 喬雪陽
宋祖德發(fā)函索賠1萬元
因宋祖德日前在博客上誹謗剛剛去世的導演謝晉,稱其酗酒亂性,前日,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司長任謙在“2008影視產(chǎn)業(yè)發(fā)展論壇暨電視節(jié)目推介會”上對宋祖德點名批評,表示“對于這樣的害群之馬我們必須要清除出去!彼巫娴聞t回應如果任謙不道歉,他將在三日內(nèi)發(fā)律師函給對方。然而,還沒有等夠三日宋祖德就已經(jīng)按捺不住,昨日,他通過博客向廣電總局及任謙發(fā)出律師函,要求任謙道歉并索賠1萬元。
記者隨后致電宋祖德,他告訴記者,這份律師函已經(jīng)寄出,估計明天就能到達。他的態(tài)度非常強硬,“因為這個事情,我在今天已經(jīng)蒙受了五百萬元的損失,當然更要維護我的名譽。”他甚至表示,自己的勝算比較大。
“當事人”難以自圓其說
本月19日,被網(wǎng)友稱為“宋大嘴”的宋祖德在其博客上發(fā)表文章《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稱謝晉死因是酒后亂性,并稱自己參股的公司股東劉信達就住在上虞國際大酒店謝晉房間的隔壁。當天,記者立刻致電宋祖德了解情況,宋祖德稱用自己的人格擔保絕無虛言。宋祖德隨后向記者提供了劉信達的手機號碼,讓記者去跟劉信達本人聯(lián)系。
劉信達在電話里的說法跟宋祖德博客中的說法基本一致,不過對于記者的幾個疑問,他的解釋頗為牽強。記者向劉信達詢問他當時所住的房間號,以便查證他是否住在謝晉的隔壁,劉信達卻不肯提供。記者表示能夠向酒店方面查詢時,劉信達則稱當晚并不是用自己的身份證登記入住的。
劉信達告訴記者,他聽到聲音的時間大約是凌晨兩點左右,但當記者指出謝晉的尸檢結果表明他可能死于凌晨1點時,劉信達連忙辯稱自己記不清楚時間了。劉信達甚至聲稱自己無意當中將當晚的情況進行了錄音。
昨日,記者再度致電劉信達,他表示要是因此打官司,自己肯定會出庭為宋祖德作證。盡管一再強調(diào)自己說的是真的,但劉信達堅持不肯透露自己當時所住房間或者謝晉的房間號,他表示自己此舉純粹是為了保護助手:“我當然天不怕地不怕,當晚我所住的房間是用我助理的身份證登記的,我的助理是一個懦弱的人,他不像我把世界看得這么清楚,愿意說出事情的真相。我倒是大無畏,但是我要保護人家啊,不能隨便把人家的名字說出來!
當記者希望劉信達能夠提供他所提到的錄音時,劉信達拒絕了記者的這一要求,表示錄音只會提供給法庭。
廣電總局方面暫不回應
另外,就宋祖德索賠一事,昨日,記者撥打了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辦公室的電話,對方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采訪。任謙司長的電話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tài)。
記者隨后就此事采訪了四川舟達律師事務所的任云峰律師。任律師分析說,宋祖德對謝晉所說的那些話和任謙對宋祖德所說的那些話,其實是屬于不同的行為主體。如果宋祖德在博客上對于謝晉所說的那番話的事情沒有觸犯傳媒機構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話,任謙司長在“2008影視產(chǎn)業(yè)發(fā)展論壇暨電視節(jié)目推介會”上的那番表述就欠妥。不過由于宋祖德平時口碑很差,勝算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宋祖德之前對謝晉所發(fā)表的那番言論欠妥,謝晉的家人或者繼承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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