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a誹謗上訴被駁回 《壹周刊》反控誣告(圖)
2008年12月25日 10:4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25日電 S.H.E團(tuán)員Selina(本名任家萱)不滿《壹周刊》報道她“收佼佼(黃子佼)百萬名車,轉(zhuǎn)勾王力宏”,憤而控告周刊社長兼總編輯裴偉等4人加重誹謗,一審認(rèn)定報道已充分查證,不會讓人誤會她周旋二男之間,判裴偉等人無罪,但Selina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后昨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昨S.H.E在香港工作,Selina透過唱片公司表示,等回臺灣再了解細(xì)節(jié)。
臺灣媒體報道,《壹周刊》法務(wù)經(jīng)理葉錫波昨表示:“感謝高院法官認(rèn)同,證明《壹周刊》沒有誹謗,此外,2個月前已向臺北地方法院自訴Selina誣告。”Selina不滿去年八月出刊的第325期《壹周刊》,比喻她是拜金、感情復(fù)雜的人,還在爸爸的陪同下開記者會,淚流滿面拿出匯款單據(jù),證明自己花錢向黃子佼買中古BMW跑車。
一審法官查出,周刊報道前,記者已向二人查證過車子是買賣交易,也據(jù)實刊登,讀者看了并不會產(chǎn)生“饋贈”聯(lián)想,也不會損害Selina的名譽,因此判決裴偉等人無罪。Selina不滿一審判決裴偉等人無罪而上訴高院,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后仍維持原判,駁回Selina上訴,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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