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粉絲,對明星來說,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我相信,哪個明星擁有了楊麗娟這樣的“瘋狂”粉絲,更多的肯定是恐懼而不是幸福。
為了見到自己的偶像劉德華,她不僅付出了自己13年的青春歲月,耗盡了家里所有的財產(chǎn),透支了年邁父母安定的晚年生活,更搭上了父親的一條命。雖然,溺愛女兒的楊父在遺書中控訴劉德華“很自私”,聲稱以死抗議,可是,把楊父的死怪在劉德華頭上,真是很冤枉。
劉德華錯了嗎?我看沒錯。作為明星,只是被動地被粉絲喜愛,在娛樂商業(yè)化的今天,雖然明星的名氣跟粉絲的追逐有關(guān),但善待粉絲并不意味著要無條件地滿足粉絲的一切要求。劉德華曾經(jīng)在香港的歌迷會上見了楊麗娟,并跟她單獨(dú)合影,可是楊父自殺的理由卻是,劉德華沒給自己的女兒私下交談的時間。假如劉德華當(dāng)初真的滿足了私下交談的愿望,不知道楊又會提出什么樣的過分要求。
逼死楊父的不是別人,而是他對女兒的溺愛和縱容。為了支持雖已28歲但仍沉浸于追星夢中的楊麗娟,已年過古稀的他不僅賣掉房子,傾家蕩產(chǎn),而且還曾經(jīng)想通過賣腎一圓女兒的追星夢。這樣的家長能說是理性的嗎?是真正對自己的孩子負(fù)責(zé)嗎?可悲的是,他對女兒的溺愛卻沒能換回女兒的覺醒,他自殺以后,楊麗娟甚至不愿意去看父親的尸體,心里想的仍然是要見到劉德華。正是楊麗娟的瘋狂和執(zhí)迷不悟逼死了自己的老父親。
每個人在青少年時期都不免會喜歡舞臺上光彩奪目的明星,追星本身并沒有錯,可是如果失去理性,走向極端,就會很危險,甚至釀成慘案。楊麗娟的悲劇并非孤例。2000年2月,因追星破產(chǎn),一個26歲的女子被發(fā)現(xiàn)在寓所中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身亡;2003年4月1日晚,張國榮跳樓自殺。成都一少女為偶像自閉三年;2005 年12月17日,20歲的謝鋒在廣州的周杰倫演唱會上當(dāng)場服下了30 顆安眠藥自殺……
追星追到這個份上,真是讓人無話可說。這些粉絲的瘋狂行為不僅會讓明星望而生畏,敬而遠(yuǎn)之,更會給自己和家庭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可是,他們雖是追星夢的制造者,同時也是娛樂造星運(yùn)動的受害者。
只追逐眼球的商業(yè)化娛樂,將明星塑造得光芒萬丈,而大多數(shù)的粉絲年齡普通偏小,還沒有真正成熟,容易將一切都理想化,以為明星無所不能,陷入對其的盲目崇拜中無法自拔。再加上自我卑微的心理暗示,為引起偶像的注意,往往會做出一些極端行為。在周杰倫演唱會上自殺的謝鋒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而精神文化的弱化和教育的缺失,又加劇了追星行為。同時,社會轉(zhuǎn)型期的巨大變動,使得人們的道德價值體系發(fā)生改觀,一些人產(chǎn)生了迷茫,追星成為他們的一劑生活麻醉劑。但顯然,非理性的追星只會讓人麻木,并不能治愈疾病,反而會使生活更加偏離正常軌道。也許,楊麗娟的家庭慘劇應(yīng)該引起我們更多的思考。因為,這已不僅僅是一個家庭問題,而是一種亟待治療的社會病。(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