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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1/3繳入國庫 裴勇俊一年繳稅近百億韓元(圖)

2007年01月25日 10:45

    亞洲超人氣偶像裴勇俊。 中新社發(fā) 韓藝冰組稿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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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月24日電 “中央社”消息,韓流天王巨星裴勇俊于二○○六年上繳的稅額將近一百億韓元(約一千零八十萬美元),高居韓國演藝界榜首,實在可以稱得上是一位“日入斗金”的“一人中小企業(yè)”。

  報道引述韓國媒體稱,裴勇俊于二○○五年的總收入高達三百二十九億韓元(約三千五百六十萬美元),因此,他于二○○六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九十七億五千萬韓元(約一千零五十四萬美元)。

  根據韓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相關規(guī)定,收入低于一千萬韓元,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八;收入在一千萬至四千萬韓元之間,為百分之十七;收入在四千萬至八千萬韓元之間,為百分之二十六;收入高于八千萬韓元以上時,所得稅率則為百分之三十五。因此,“日入斗金”的裴勇俊自然地將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繳入國庫。

  據了解,裴勇俊百分之九十的收入來自日本,這也充分凸顯了他以韓劇“冬季戀歌”創(chuàng)出名號,成為“頂尖韓流巨星”后所擁有的影響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裴勇俊演出電影或電視劇,甚至拍廣告的收入,遠不及“副業(yè)”所帶來的收入。據悉,裴勇俊通過發(fā)行寫真集、卡通人偶、向電玩游戲開發(fā)商出售肖像權等所得的收入,竟占其二○○五年總收入的七成以上。

  裴勇俊于二○○五年與孫藝珍聯合主演電影“外出”之后,二○○六年根本沒有發(fā)表過任何影視作品。但他卻以超旺的人氣,一連接拍了三部廣告,其肖像權給他帶來的收入達一百多億韓元。

  據裴勇俊的經紀公司BOF透露,今年五月開始播出的神話夢幻古裝電視劇“太王四神記”,以及在濟州島辟建的“太王四神記”拍攝場景旅游景點等,將會帶來五百億韓元的收入。因為目前正在拍攝的此一大戲,已敲定將在包括日本、臺灣在內的九十多個國家播映。屆時,六至七成的收入將歸裴勇俊。因此,當此一目標得以實現時,裴勇俊二○○七年的收入也將達到二○○五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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