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lián)系浮動制度”草案出臺,交警總隊委托本報公開征集意見
昨日,省公安廳與四川保監(jiān)局聯(lián)合制定的“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lián)系浮動制度”草案出臺。初擬“飲酒駕車一次,交強險上浮10%;醉酒駕車一次,交強險上浮20%”等原則,制度擬于今年5月1日起實行。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委托本報獨家發(fā)布“浮動制度”草案,在全省范圍內(nèi)征集意見和建議。從今日起,本報開通熱線(028)86969110,讀者對該草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都可暢所欲言。
保費上浮如何計算?
一次酒駕上浮10%累計不超過60%
昨天下午,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秩序處相關負責人解讀了草案中的新規(guī)定。
草案擬定的浮動比例為:上一保險年度內(nèi),每發(fā)生一次飲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被駕駛的機動車次年的交強險費率上浮10%。如果是醉酒后駕駛,交強險費率則每次上浮20%。
司機們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浮動的比例是可以根據(jù)酒駕次數(shù)來累加的。交強險費率浮動比例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與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相聯(lián)系的比率=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次數(shù)×10%+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次數(shù)×20%。但累計費率上浮不超過60%。
例如:張三家有一輛捷達轎車,這輛車在2010年被記錄有兩次飲酒后駕車和三次醉酒后駕車,那么張三在購買2011年保險的時候,他的交強險上浮比例就為2×10%+3×20%=80%。但按照“累計費率上浮不超過60%”的規(guī)定,張三2011年的交強險就上浮60%。目前國內(nèi)一輛五座家庭自用小車的交強險標準保費為950元,在張三全年無事故的前提下,他明年的交強險得多繳950元×60%=570元。
朋友開我的車醉駕咋辦?
認車不認人上浮費用由車主買單
草案中還制定了交強險費率上浮“認車不認人”的原則。
例如,張三把車借給朋友李四駕駛,結果李四開著張三的車有一次醉駕違法。后來王五又借張三的車開出去,王五也醉駕違法了。這兩次醉駕和誰的交強險費率掛鉤呢?當然都得算到張三的車上。他第二年的交強險費率將上浮40%。
此外,有駕駛單位車輛的司機發(fā)生了酒駕違法怎么辦?“當然算到車輛所屬的單位頭上,這輛車第二年交強險保費的費率就相應增加,單位再去追究相應駕車人的責任!敝刃蛱幭嚓P負責人解釋說,“這就是‘認車不認人’的意思。當然,酒駕違法司機也會受到交警給予的罰款記分處罰!
能否恢復到正常保費?
保費浮動比例一保險年度一清零
和駕照記分的“一個記分周期清零”制度一樣,交強險保費的浮動比例實行“一保險年度一清零”。
例如,張三的車在2010年有一次醉酒駕車違法,他的車2011年交強險費率會上浮20%。但2011年全年中,張三的車再無酒駕記錄,那么他在購買2012年交強險的時候,費率又恢復到了標準保費。秩序處負責人說:“在上一保險年度內(nèi),因酒后駕駛交強險保費已經(jīng)上浮的,第二年不再累計上浮。”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制度擬于今年5月1日起實行,但不再追溯5月1日以前發(fā)生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有異議咋辦?
車主可向保險公司核實信息記錄的準確性
公安廳和保監(jiān)局還將建立“車險信息共享平臺”,記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保監(jiān)局要求各保險公司嚴格按照“平臺”中的信息,統(tǒng)一計算交強險保費。
據(jù)介紹,以后交警在查處酒駕違法時,會口頭告知被處罰人關于交強險費率上浮的規(guī)定,各保險公司也會書面告知投保人上一保險年度內(nèi)被保險車輛酒駕違法記錄和浮動標準,投保人確認無誤后才會承保。
車主如果對車輛酒駕記錄有異議的情況,這時車主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異議。按照“異議處理流程”,保險公司會協(xié)助投保人及時與相應的交警部門聯(lián)系,核實信息記錄的準確性。李東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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