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盡管我國法律明令禁止地下炒匯,但是,一些地下炒匯機構仍在千方百計誘騙境內(nèi)居民從事地下炒匯。據(jù)了解,在重慶,這些地下炒匯機構先免費對客戶進行外匯交易常識等方面的知識培訓;然后,誘導客戶使用網(wǎng)絡向境外經(jīng)紀商申請賬戶,并通過銀行將人民幣款項匯入這些地下炒匯
機構指定的境內(nèi)個人賬戶;得到確認后,客戶可通過郵箱收到賬戶的初始密碼,修改密碼后即可通過網(wǎng)絡進行地下炒匯。
據(jù)介紹,在重慶,絕大多數(shù)參與地下炒匯的投資者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經(jīng)濟損失,主要原因是這些地下炒匯機構為投資者設計了各類阱陷。
陷阱一:合同就是“賣身契”。地下炒匯機構往往會通過各種途徑鼓動客戶“委托理財”,而客戶一旦在《委托代理書》上簽字,就等于簽了“賣身契”,因為合同上有“客戶將賬戶全權委托給代理人操作,客戶將為此承擔一切責任”的表述。這樣,客戶即使虧得血本無歸,也只能自認倒霉。
陷阱二:頻繁交易,賺取傭金。由于地下炒匯機構鼓動或誘導投資者頻繁買賣外匯,客戶看錯走勢虧損自不待說,即便是看對了走勢而小有盈余,在扣除手續(xù)費和利息之后,也是所剩無幾甚至“反勝為敗”。
陷阱三:同謀對敲,掏空賬戶。外匯買賣本來就是一個對沖市場,有買單就有賣單,因此,一些地下炒匯機構通過“同謀對敲”操作,將客戶的單子“喂”給同謀,從而以“低位吃進,高位賣出”方式掏空客戶賬戶。此外,一些地下炒匯機構會在交易中玩一些貓膩,在客戶投資方向正確時,交易往往會因為線路問題或人為原因暫停,導制客戶無法獲利,而在虧損投資時線路卻是一切正常。
陷阱四:保證金交易的資金杠桿被無限放大。據(jù)了解,目前地下炒匯市場保證金交易的資金杠桿最高可放大到500倍。因此,當外匯遠期交易浮虧達到一定比例時,如客戶未追加保證金,系統(tǒng)將自動強行平倉;當市場匯率向不利方向波動時,投資者也將面臨虧損,甚至損失全部交易保證金。(記者 程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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