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聽說公署的標示(logo)在您上任后有過更改?
吳斌:早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logo背景有一個大大的“私”字,前有數(shù)頁文件,標注“隱私專員PCO”幾個字,這容易給公眾一個錯誤的意識,讓人想到“私”字,實際上,“私”字有負面的意思。我們中國人自古以來都是充滿智慧的,如同著名的“白馬非馬論”,“白馬”不是馬,個人資料私隱不是“私隱”。目前的logo,由兩個英文單詞personal和data首字母“P”、“D”拼圖組成。
記者:公署獲得的支持是否足夠?
吳斌:保障個人隱私的工作在信息時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我一直希望,有更多人為私隱專員公署服務(wù),那我們就會做得更好。公署一直都存在人手不足的問題,而且沒有永久的辦公場所。在職能和部門比較方面,同另外兩個公營機構(gòu),申訴專員公署和平等機會委員會相比較,人手最少、輔助費用最少,但職能卻多出不少,比如監(jiān)察資訊科技的發(fā)展、核對程序申請、處理行政上訴委員會的上訴案件等等。
記者:五年的任期即將結(jié)束,如何評價私隱專員的工作?
吳斌:私隱專員需要平衡個人資料私隱和社會重大利益的需要,這是非常有意義的。我非常重視私隱專員這份工作。資訊時代,保護個人私隱的重要性極為看重。而且,只有私隱公署這樣的機構(gòu)還是不夠的,應(yīng)該有一個良好價值觀的社會制度,尊重和保護所有人的私隱。
香港必須加強推廣的工作,透過不同的教育活動,對機構(gòu)資料使用者做出更廣泛的指導(dǎo),確保香港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在現(xiàn)代社會得到最適當?shù)挠行ПU,同時希望私隱公署在國際上的地位被持續(xù)認同,使香港在國際間保持其優(yōu)勢位置,增強海外對香港保障人權(quán)及電子商貿(mào)的信心。(李海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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