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31日電 國家發(fā)改委決定自6月1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230元和220元,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發(fā)改委負責人答問時表示,此次完善天然氣價格管理的政策,一是取消價格“雙軌制”,二是進一步擴大價格浮動幅度。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于近日發(fā)出通知,決定自6月1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230元和220元,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價幅度為24.9%。同時改進天然氣價格管理辦法,理順車用天然氣與成品油之間比價關系。對此,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有關方面負責人。
發(fā)改委負責人表示,此次完善天然氣價格管理的政策,一是取消價格“雙軌制”。早在2005年國家即決定取消價格“雙軌制”,但鑒于當時計劃內、外氣價差距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難,決定采取分步實施的辦法,在當年推出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時,將計劃內氣量和部分計劃外氣量統(tǒng)一歸并為一檔氣,其余為二檔氣,實行不同的價格。歸并后一檔氣量占全部氣量的85%以上。這次國家決定對仍然存在一、二檔氣價的大港、遼河、中原三個油氣田價格進行并軌,徹底取消價格“雙軌制”。這樣做可以進一步簡化價格管理,公平用戶負擔。
二是進一步擴大價格浮動幅度。目前國產(chǎn)陸上一檔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允許的浮動幅度為上下10%,二檔氣允許上浮10%、下浮不限。這次將并軌后的出廠基準價格允許的浮動幅度統(tǒng)一確定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許供需雙方在不超過出廠基準價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協(xié)商確定具體價格,賦予供需雙方更大的定價自主權。進一步擴大價格浮動幅度,不僅可以更好地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而且在能源市場供應比較寬松的情況下,天然氣供應企業(yè)可以更多地讓利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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