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尸首給死去的孩子配冥婚的惡俗,讓一些掌握尸源的“熱心人”,找到了發(fā)財之路。買家要得急,一時找不到尸體,這些人竟然干起了殺人賣尸的勾當。延安警方人士透露,這類案件近期就查獲了兩起,實際數(shù)量還遠不止。法學專家說,冥婚不受法律保護,也是根本不成立的。而為了惡俗去殺人的人肯定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太陽漸漸隱進西邊的山谷。黃河水面上漂著的冰塊,還能泛出一點慘白。冷氣重了,幾個人都微微打了個寒戰(zhàn)。
1月24日傍晚,記者來到黃河延水關大橋。橋的一側,是陜西省延川縣;橋的另一側,是山西省永和縣。十多天前,就在這座大橋上,曾經(jīng)進行過一次可怕的交易———交易物是一具女尸,買者要用于配冥婚;而那具女尸,則是一天前為了這次交易而慘死的女子。
“活人誰要?‘女骨’還能賣個好價錢”
楊東艷拖著腳鏈,“嘩—嘩—”,挨進延川縣公安局看守所的提訊室。1月4日,楊東艷被民警按倒之前,正在土炕上與自家一兒一女耍撲克牌。
這個35歲的莊稼漢,稱在地里干活為“受苦”。“受苦”掙的錢少,他又好吃好喝,入不敷出。2006年農(nóng)歷八月間,崖畔上的棗紅了,楊東艷打罷棗子,走了一趟關中,領回來一個女子。女子有點憨,不醒事理,她家里大人的意思,是想讓楊東艷在陜北給娃找個婆家,胡亂嫁出去。
女方只收2000元錢的彩禮,可架不住中間三五個“媒人”層層加碼,到楊東艷手里,憨女子的身價已經(jīng)12000元了。也就是說,楊東艷只有以超過12000元的價格將這女子“嫁”出去,才能有利可圖?墒菞顤|艷的“運氣”不好,這女子一時出不了手。
延川縣城邊,有個“河東”旅社。楊東艷與店主熟識,便將那女子寄養(yǎng)在旅社。一日,店里踱進來個中年漢子,一眼看見那女子,就將楊東艷拉過一旁,問道:“這個憨娃娃賣吧?”說著伸出一根指頭。楊東艷明白,出價1萬,他心里有點活泛,可還是搖了搖頭。
“再加點也是可以的,但活人誰要?‘女骨’拉到山西,還能賣個好價錢!”漢子這話,唬得楊東艷一跳。陜北方言里,“女骨”就是女性尸體。
次日一早,漢子叫上楊東艷,一起過了黃河。到山西省隰縣,見著一個叫“老李”的,倆人說好如有“女骨”,就16000,明日晚上10點,拉到延水關大橋交接。
第二日中午,在一個山溝里,楊東艷下了黑手,將憨女子的尸體裝進袋子,雇了一輛出租車,就往延水關大橋趕。
天色黑凈,車到延水關大橋,“老李”早在橋上等候,驗看過“女骨”,表示滿意,掏出15500元錢,說留下500元還要雇車哩。楊東艷一算賬,除過給中年漢子的4500元錢,還有各項開支,還剩9000元,在這個女子身上,他還賠著3000元錢。
[1] [2] [3] [下一頁]